申请人汉寿某麻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熊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,经汉寿法院判决,被执行人熊某腾空位于汉寿县蒋家嘴镇某处的房屋,判决生效后,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,故汉寿某麻业有限公司向汉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汉寿法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,并邀请县人大代表、镇司法所到现场见证执行,镇派出所民警前来鼎力协助。当天上午8时50分,干警们在法院大楼前整装待发,抵达现场后,干警们按计划分组行动,财物清点、搬运、警戒、劝导,干警们各尽其职、秩序井然、有条不紊,经过3小时的执行,全部强制腾空完毕,现场未出现严重抗拒执行的现象。
在现场见证了腾房行动的人大代表对执行局高效规范、不畏艰苦、攻坚克难的工作表现给予充分肯定。围观群众也纷纷表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赞扬和支持:“看到法院执行这么有力度,感觉自己的权利有了保障,心里更踏实了!”
本次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,维护了法律权威,同时依法打击了“老赖”的嚣张气焰,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眼下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这场硬仗已进入总攻冲刺阶段,汉寿法院将会严厉打击规避执行、抗拒执行、妨碍执行等行为,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(通讯员 曾润瑶)